會計室
助學貸款注意事項 辦理助學貸款的同學請於公佈後到學生服務處領取三聯單,前往台北銀行辦理(申請辦法請參閱訓導處公佈欄詢問學生服務處),繳費當日攜帶已辦妥之「助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查聯」,經訓育組蓋章後至註冊組補繳差額。
校內分期付款辦理資格 1:無法辦理就學貸款者。 2:已辦過分期且信用良好者。 3:以前學期辦過分期但未還清款項者,不得辦理分期。 4:餘款繳清但未按時還款者,請導師斟酌是否辦理。 5:校內分期第1期需繳20,000元整。
校內分期付款辦理注意事項 1:辦理校內分期付款,請導師協助會計室審核學生辦理資格,並請家長於申請書上簽章, 經各處室主任簽核後送交會計室呈報校長核示,繳費當天請核准辦理的同學至註冊組繳費。
2:本學期辦理學費校內分期付款,尚未繳清的同學請盡速至會計室繳費。並請導師督促未繳費同學 盡速繳費。
3:辦理校內分期付款,請導師協助會計室審核學生辦理資格,並請家長於申請書上簽章, 經各處室主任簽核後送交會計室呈報校長核示,繳費當天請核准辦理的同學至2D教室繳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