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教教師:特教科合格教師一名,其餘教師多修有特教三學分。
(2)傳真機:學校備有傳真機,可供口語障礙或不能與人溝通者用傳真方式與校方聯絡。
(3)電話:學校備有電話,隨時提供特殊生及其家長諮詢服務。
(4)志工:協助身心障礙同學適應學校生活。
(5)互動式申訴管道:網站上明顯附有校長、教官的電子信箱,輔導室門口即有輔導信箱,可供 學生或家長24小時提出意見。
(6)影印筆記服務:學校備有影印機、掃瞄機,滿足特殊學生影印筆記的需求,以提升學習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