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訂「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6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0726號函辦理。
二、請依經濟部水利署官網(https://www.wra.gov.tw/Default.aspx)發布之水情燈號及旨揭工作流程辦理節水行動與抗旱應變等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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