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大學以上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並符合以下條件之1者: (1) 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棒 球「初級」以上資格。 (2) 未具備上述棒球「初級」以上資格運動教練證書者,得依全國 性體育團體棒球運動教練證申請;應聘高級中等學校之教練須 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B級以上棒球運動教練證。2.並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 A、擔任國內職業棒球或甲組成棒球團選手 2 年以上者。 B、從事各級學校棒球代表隊教練工作累積 1 年以上經驗者。3.意者請將履歷表 (自備格式需含照片) 連同學歷及專業證照影本寄送:10357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225巷24號。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